请输入检索关键字
单位简介
领导成员
机构设置
光辉历程
资质荣誉
网站地图
一、发放监测报告的主要数据和
结论准确率为99%,其它差错率
小于1%。
二、有效委托方投诉率低于2%。
三、报告及时率95%以上。
1 本站监测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建立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
2 本站监测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并要求各有关部门人员不得干预,维护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3 本站对所有委托均持客观、公正、科学、保密的工作态度杜绝损害委托人权益的事件发生。
4 本站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站公正性的有关兼职或技术合作等活动。
5 本站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要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
业务咨询

污染源监测:
0769-23391801
业务办理:
0769-23391820
监测报告质量投诉:
0769-23391856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最新公告>>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三项噪声新标准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6日 浏览次数:571

 国家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完善了我国环境噪声标准体系。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处长冯波说,新标准的发布,完善了国家环境噪声标准体系;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解决了低频噪声和城市以外区域噪声控制要求缺失的问题;明确了标准适用对象。

  其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针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规定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不覆盖所有的社会生活噪声源,例如建筑物配套的服务设施产生的噪声,街道、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家庭装修等邻里噪声等均不适用该标准。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8 dgems.gov.cn,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粤ICP备05030571号  技术支持:宏图科技